yabo.com(一)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卫绿化设施建设和正常使用(包括公厕,垃圾箱,垃圾房,垃圾中转站等)等实行监督和管理。
(二)承担县城环境和生活垃圾管理的责任;负责城区生活垃圾的清扫、中转、运输和消纳处理。
内设办公室、财务室、政工室、环卫站、园林站等部门。
江永县环卫园林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江永县城市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服务中心部门本级。
2019年度收入276.06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了171.3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60%;支出276.06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了171.3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60%。主要是因为机构合并,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开支增加。
2019年度收入276.06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了171.3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60%;支出276.06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了171.3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60%。主要是因为机构合并,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开支增加。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6.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1.39万元,增长160%,主要是因为机构合并,人员增加。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6.0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年初预算为15.05万元,支出决算为1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年初预算为15.05万元,支出决算为1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年初预算为254.88万元,支出决算为25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6.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1.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2.28万元、津贴补贴46.25万元、奖金5.36万元、绩效工资37.4万元、职工医保缴费11.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费8.1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1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93万元.公用经费1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主要包括办公费4.86万元、水电费0.61万元、邮电费0.27万元、差旅费2.86万元、特种用车运行费0.77万元、公务招待费3.85万元、维修费2万元、劳务费1.22万元、福利费0.3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77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3.85万元,完成预算的132%。超出预算的原因是2019年环卫所与园林局机构合并,人员增加,相关接待费用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77万元(实为垃圾车等特种用车支出)。本单位本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均为垃圾车等特种用车),完成预算的100%。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参加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7万元(实为垃圾车等特种用车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3.85万元,主要为省市县乡单位业务工作交流发生的就餐支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参加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8年决算数减少了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均为垃圾车等特种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77万元(实为垃圾车等特种用车支出)。其中: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9年全年未购置公务车辆。
2019年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66批次,867人,接待费开支3.85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决算增加了1.45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用于接待单位内部和其他相关部门产生的费用相增加。
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参加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因公出国(境)费与2018年决算相比无增减。
三公经费相比去年减少了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园林局和环卫所进行了机构合并,从而导致工作人员增加相关开销增加,同时相应号召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按照县财政局的要求,我单位年初申报了预算绩效目标,年末组织本单位有关专业人员对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开展了自评,形成了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作为附件公布于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86万元、水电费0.61万元、邮电费0.27万元、差旅费2.86万元、垃圾车等特种用车运行费0.77万元、公务招待费3.85万元、维修费2万元、劳务费1.22万元、福利费0.3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78万元。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4万元,包括三千文化广场凤凰路节日摆花等绿化养护项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1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7台车辆(实际均为垃圾车等特种用车),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部门决算批复情况。2020年7月30日,江永县财政局批复了本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